参照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关于印发《国有企业、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财会【2023】4号)文件精神,经我司2023年10月25日第36次总办会批准,现就我司税务稽核及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比价采购,欢迎具备相关服务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、咨询公司报名参选:
一、项目名称
长春市市政院税务稽核及咨询服务项目
二、采购组织类型
公开比价采购
三、采购内容及服务需求
(一)采购内容:招选税务师事务所或咨询公司1家
(二)服务需求:2021 -2023年度企业税务稽核及2024年度税务咨询服务
四、报名要求
(一)营业执照
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,经营许可范围包括涉税鉴证、税务代理及税务咨询,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。
(二)业绩要求
近三年(2021年1月1日至今)具有类似供货经历至少一项,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。
(三)信誉要求
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报名,提供承诺书(详见附件)加盖公章。
(四)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
五、报名方式及比价详情安排
(一)报名时间:2023年11月16日8:30至2023年11月17日17:00。方式:电话报名,报名电话:0431-89965000,联系人:吕震。
(二)比价时间:2023年11月21日9:00,地点市政院五楼(520会议室),现场按要求提交纸质并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文件,证明文件经公司参会部门(行政办公室、纪检监察部、审计部、财务部)共同审查合格后递交密封的报价单。
(三)比价方法
1、由公司行政办公室、审计部、财务部共同拆启报价单;
2、报价最低的直接中标
3、行政办公室负责通知中标单位签订合同,如2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,视为未中标。
六、报价要求
本项目报价为总体报价包干,是比价方案范围内全部服务需求的价格体现。报名单位可电话咨询财务部企业规模、收支情况等必要信息及数据,联系电话:89965008,联系人:陈晨。
七、监督部门
长春市市政院纪检监察部
八、评审小组组成
长春市市政院行政办公室、审计部、财务部
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
2023年11月8日
附件:
投标承诺书
长春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:
根据贵单位组织的招标(项目名称)要求,特向贵单位郑重承诺:
最近三年,我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过投标资格;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现象;法定代表人、财务负责人最近三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;未发生过重大责任性质量事故;未收到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和处罚;无不良记录。
我方承诺上述信息真实有效,若有不实,我方愿意无条件自动放弃投标、中标资格并承担就此弄虚作假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。
特此承诺
单位(加盖公章):
年 月 日